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2********44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京0113民初18505号 |
案号 |
(2022)京0113执3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唐均给付原告聂宾借款本金1580000元及利息(以158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4日起以年利率24%为标准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自2020年8月20日起以年利率15.4%为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