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2********17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03民初6149号 |
案号 |
(2021)豫0103执94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法院立案执行判决结果:2021年6月11日判决被告李炯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租金及物业费共计11559.6元,并支付违约金2600元,以上合计14159.6元,案件受理费77元,总计14236.6元;本案执行费由李炯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