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风驰智电(北京)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PT4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923民初398号 |
案号 |
(2021)闽0923执7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屏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风驰智电(北京)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甘巧清装饰装修款207417.90元,并从2021年2月14日起按年利率3.85%计付逾期付款利息至还清止;二、驳回原告甘巧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本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受理费4411元,减半收取计2205.50元,由风驰智电(北京)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屏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11-09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龙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MA01B0PT4U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3层3-04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