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承德市三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091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803民初1114号 |
案号 |
(2019)冀0803执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承德市三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1957800.00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赔偿原告该款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计算的相应利息;二、驳回原告承德市乾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200.00元,由承德市乾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1200.00元,由承德市三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40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8021091090268 |
登记机关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承德双桥区西大街路北1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