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德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984********405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2822民初847号
案号
(2022)云2822执1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勐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吴德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芳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5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自2021年4月29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勐海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2-01-19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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