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天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24********13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2925民初674号 |
案号 |
(2021)云2925执9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弥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曹天鹏、李金莲归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渡县建安路支行借款本金66031.09元及截止2021年2月23日的利息23795.73元,合计89826.82元;并承担自2021年2月24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以借款本金66031.09元为基数按年利度8.7653%计算的罚息和相应复利(限期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付清)。二、由被告曹天鹏、李金莲承担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渡县建安路支行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5000元(限期同上)。三、由被告弥渡县岁物丰成葡萄种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弥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12-21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