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太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826********37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2822民初1588号 |
案号 |
(2022)云2822执1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勐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太敬偿还原告朱福爷欠款9万元,款项按季度分期支付,自2021年第四季度起,每季度末最低还款4000元,并于2023年9月20日前偿清全部欠款;二、若被告李太敬未按照上述协议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原告朱福爷可就余款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三、已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1025元(实收),由原告朱福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勐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2-02-07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