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太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826********37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2822民初1588号
案号
(2022)云2822执1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勐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太敬偿还原告朱福爷欠款9万元,款项按季度分期支付,自2021年第四季度起,每季度末最低还款4000元,并于2023年9月20日前偿清全部欠款;二、若被告李太敬未按照上述协议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原告朱福爷可就余款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三、已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1025元(实收),由原告朱福爷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勐海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2-02-07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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