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明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3001********124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0524民初1063号
案号
(2022)云0524执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据昌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云0524民初106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由被告徐明芬偿还给原告刘平借款本金24600元,利息2524.94元。本息合计27124.9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285元,由被告徐明芬负担。(原告已退费,被告未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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