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史江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30********5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2801民初6249号 |
案号 |
(2022)云2801执3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史江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西双版纳朋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玻璃款61957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依本金61957元,按年利率3.85%,自2019年4月1日起计算至玻璃款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已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674元(实收)、保全申请费640元,由被告史江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