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呼斌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722********0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0827执恢171号 |
案号 |
(2021)陕0827执恢3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米脂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偿还申请执行人郭振斌借款本金1226267.52元及利息[利息从2012年12月1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的月利率即22.17‰(5.54‰×4)计息至还清之日止,其中已付50000元]。二、支付申请执行人郭振斌已偿还借款本金707732.48元的利息。三、支付申请执行人郭振斌垫付的(2013)米民初字第00538号案件受理费22800元,并承担本案执行费14662.68元(已缴纳735.7)。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米脂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25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