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小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2722********23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陕0827执恢323号
案号
(2021)陕0827执恢3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米脂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偿还申请执行人米冬梅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2年9月25日起计算至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已执行偿还9085.1元)。二、支付申请执行人米冬梅垫付的(2013)神民初字第03070号案件受理费1260元,并承担本案执行费1400元(已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米脂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1-10-26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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