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济金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225********0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京0111民初5475号 |
案号 |
(2021)京0111执100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济金峰、蔡远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胡善明借款本金30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2018年6月8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年利率6%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