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门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108********49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京01民终1946号
案号
(2022)京0107执恢1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门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高明亮返还借款本金1300000元;门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高明亮支付利息75833.3元;门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高明亮支付以1300000元为本金,自2019年10月16日开始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2-03-16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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