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德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5********0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京0113民初10987号
案号
(2021)京0113执107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姜德臣偿还原告马德良借款85000元并支付利息(以85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自2019年7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二、驳回原告马德良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12-24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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