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常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83********79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沪0118民初19188号
案号
(2022)沪0118执4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常荣结欠原告郑静借款本金人民币(以下币种同)90,000元,此款被告刘常荣应自2021年10月起至2022年6月止,于每月28日之前分别归还给原告郑静10,000元,上述款项汇至原告郑静卡号为6217001210091377877的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奉贤区西渡支行账户内;二、如被告刘常荣逾期归还上述任意一期款项,则原告郑静有权就全部剩余未付款项一并申请执行,被告刘常荣另应支付原告郑静违约金2,000元;三、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四、案件受理费512.50元,由被告刘常荣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2-01-07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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