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太原聚久鑫物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401********166L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0106民初8689号
案号
(2022)晋0106执5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张文洋与被告太原聚久鑫物流有限公司订立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二、被告太原聚久鑫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张文洋租金120000元;三、被告太原聚久鑫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张文洋支付自2021年10月9日起至上述第一项租金返还完毕之日止利息(该利息以12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四、驳回原告张文洋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不得有转移、隐匿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申请后,依法可以立即对违反本条款规定内容的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受理费1350元,由被告太原聚久鑫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2-02-18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107MA0HH2166L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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