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501********25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0105民特530号
案号
(2021)晋0105执83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74710.87元,以及以借款本金74710.87元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的利息。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12-27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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