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韩建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1124********0093
执行依据文号
0(2021)晋0106民初391号
案号
(2022)晋0106执5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韩建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剩余贷款本金22942.75,自2019年11月25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的罚息(含期内利息、复利,以本金22942.7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二、驳回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其它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2-02-21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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