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瑞科玛电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6********5B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7民初15298号 |
案号 |
(2019)粤0307执162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安徽瑞科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优利美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230000元及利息(以货款23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9年1月4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案件受理费2425元、保全费1703.64元(追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0-29 |
发布时间 |
2020-05-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姚善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600MA2MTU5B27 |
登记机关 |
淮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经济开发新区尚河路以南、唐山路以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