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鑫华莹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00E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7民初10061号 |
案号 |
(2020)京0117执4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京鑫华莹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北京墨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制作、服务费580 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自2019年4月16日起,以580 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杨利祥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北京墨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00元,由被告北京鑫华莹科技有限公司负担(限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时间 |
2020-05-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利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7MA00E0Y85R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金河街106号院4号楼9层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