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石市金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47653****
执行依据文号
(2009)美民二初字第136号
案号
(2018)琼0108执恢5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学明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李玦借款人民币430万元。并按合同约定的月息1.8%计付利息给原告李玦(其中从2008年9月23日起按本金50万元计、从2008年9月27日按本金80万元计、从2008年11月10日起按本金300万元计,上述利息均计付至实际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二、被告黄石市金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队被告杨学明的上述债务承担保证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黄石市金楚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被告杨学明追偿。本案诉讼费人民币46200元(其中受理费412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杨学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18-09-26
发布时间
2020-05-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学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黄石港区颐阳路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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