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宝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24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223民初368号 |
案号 |
(2020)冀02执恢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滦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唐山宝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唐山亨盛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 458万元,并支付自2011年8月2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二、被告海南鑫宝全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4 700元,诉讼保全费5 000元,合计169 700元由被告唐山宝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此款由被告唐山宝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时间 |
2020-05-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薄占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937524171081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7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