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太原峻德科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40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05民初4090号 |
案号 |
(2020)晋0105执4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太原峻德科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山西省中小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58682.69元,并支付以658682.69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二、被告太原峻德科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山西省中小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律师费22642.9元。三、被告崔志强、史丽文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四、驳回原告山西省中小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5-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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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崔志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00754054734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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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太原市民营区经园路387号山水庭院第一幢商业单元10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