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裕源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21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102民初31871号 |
案号 |
(2020)京0102执6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京裕源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 694 997.24元;二、被告北京裕源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7 694 997.24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26日起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的标准计算);三、驳回原告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北京裕源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5 238元由被告北京裕源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高志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76219127XB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38号院1号楼7层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