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元江罗槃阿卡旅游休闲度假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22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0428民初354号 |
案号 |
(2020)云0428执恢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元江罗槃阿卡旅游休闲度假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盛云科技有限公司尚欠的工程款133.25万元及至2018年6月22日止的利息10万元,两项共计143.25万元。分两次给付,于2018年10月20日前给付工程款60万元,余款83.25万元(含利息10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以前付清;二、如果被告元江罗槃阿卡旅游休闲度假村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付清到期款项(按先利息后本金的原则),则应自2018年10月21日起按年18%标准给付原告盛云科技有限公司以尚欠工程款作为本金计算的利息直至全部工程款付清为止;三、如果被告元江罗槃阿卡旅游休闲度假村有限公司没有按期足额支付第一期款项,则视为全部款项到期,原告可以就剩余的全部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原告盛云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18 |
发布时间 |
2020-05-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顺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428052245499K |
登记机关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咪哩乡瓦纳热水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