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屠安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227********73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浙0203民初6636号
案号
(2018)浙0203执46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波海曙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屠安国、林雅君归还申请人借款本金3500000元及利息;被告宁波若男服饰有限公司、被告宁波永立服饰有限公司、被告宁波安雅若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782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屠安国、被告林雅君、被告宁波若男服饰有限公司、被告宁波永立服饰有限公司、被告宁波安雅若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8-10-13
发布时间
2018-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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