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屠安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227********73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浙0205民初2939号
案号
(2018)浙0205执22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波江北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屠安国以借款本金500 000元为基数按月息2%支付自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9月30日的利息35 000元;并以500 000元为基数按月息2%支付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款项付清日止的利息; (2)被执行人屠安国赔偿申请执行人曾琼诉讼保全费损失3 320元;(3)被执行人宁波若男服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屠安国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执行人屠安国、宁波若男服饰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 2362.5元,执行费7783.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8-10-12
发布时间
2019-0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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