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82********40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京0108民初29234号 |
案号 |
(2018)京0108执112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陈强偿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本金 1 000 000元及利息16 538元,并支付罚息(截止至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的罚息为266 778.69元,自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罚息,按照《综合授信合同》及《借款凭证》约定的标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陈强赔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律师费损失608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三、左流(北京)服饰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规定的陈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左流(北京)服饰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陈强追偿;五、驳回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8-07-02 |
发布时间 |
2018-07-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