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南祥云精细化工制造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804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1003民初2400号
案号
(2020)湘1003执2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湖南祥云精细化工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三十日内给付原告辽阳宏图碳制品有限公司货款68235.80元,并从2019年7月19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息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05.90元,减半收取752.95元,保全费720元,合计1472.95元。由被告湖南祥云精细化工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3-12
发布时间
2020-05-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祖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0006780443498
登记机关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注册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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