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尼米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430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4)辽县民二初字第00072号
案号
(2020)辽1021执恢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辽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大连尼米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辽阳裕丰化工有限公司违约金按本金268157元计算,自2013年10月1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辽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5-21
发布时间
2020-05-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243024373Y
登记机关
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姚工街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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