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巨川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38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922民初1633号 |
案号 |
(2020)苏0922执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滨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巨川置业有限公司、王永、张连川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陈傲借款本金人民币1450000元;二、被告皋东海对上述借款本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皋东海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江苏巨川置业有限公司、王永、张连川追偿。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805元,由被告江苏巨川置业有限公司、王永、张连川、皋东海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滨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5-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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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22573844753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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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滨海县正红镇民营创业园育才西路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