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省中元德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0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191民初5208号 |
案号 |
(2020)鲁0191执7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高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河南省中元德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济南一诺公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7081元。2、被执行人河南省中元德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济南一诺公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107081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95倍计算;以107081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计算)。3、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1221元及保全费1420元,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4、迟延履行金按实际天数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时间 |
2020-06-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潘永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82259081111X7 |
登记机关 |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博爱县工业集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