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瑞恒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61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7642号 |
案号 |
(2019)苏0281执69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一致确认截至2019年8月1日,湖北瑞恒科技有限公司共结欠江苏新光镭射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货款4989877.33元及自2019年8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货款4989877.33元(扣除已履行部分)为基数按年利率8%计算的利息,上述款项由湖北瑞恒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前支付货款30万元,于2019年8月31日前支付货款50万元,自2019年9月起至2020年4月于每月底前各支付货款50万元,余款189877.33元及利息于2020年5月底前付清。 二、如湖北瑞恒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则江苏新光镭射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上述货款及利息(扣除已履行款项)向本院申请一并执行。三、张新对湖北瑞恒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386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8860元(江苏新光镭射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湖北瑞恒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于2020年5月底前直接给付江苏新光镭射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捺印起生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0-14 |
发布时间 |
2020-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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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邹倩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381066147099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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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湖北省广水市广水办事处南环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