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富平县科发陶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21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303民初1515号 |
案号 |
(2020)鄂0303执恢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缺席判决如下:一、被告薛庆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薛连香借款230万元及利息(以230万元为本金,自2014年11月27日起按年利率18%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扣减已付42万元利息);二、被告富平县科发陶瓷有限公司对薛庆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3484元减半收取16742元,由被告薛庆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时间 |
2020-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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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谭晨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528552179950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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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庄里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