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携程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56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9811号 |
案号 |
(2020)苏0281执26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上海携程工程橡胶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江阴市恒盛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货款84969.3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1087元,财产保全费1020元,合计2107元(原告江阴市恒盛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上海携程工程橡胶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江阴市恒盛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4-24 |
发布时间 |
2020-06-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亚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20745623878Q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钱桥镇奉柘公路27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