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泰州翔宇铸造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299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204民初3586号
案号
(2019)苏1204执26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泰州翔宇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泰州市河横铸造材料有限公司货款107033元及利息(自2019年4月3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息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1350元,财产保全费1120元,合计2470元,由被告泰州翔宇铸造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同意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直接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9-24
发布时间
2020-06-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邵桂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81562991328J
登记机关
兴化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兴化市沈伦工业集中区沈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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