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内蒙古旭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1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602民初894号 |
案号 |
(2020)冀0602执6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内蒙古旭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宪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郭飞荣借款4500000元及利息(以45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息至借款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800元,减半收取214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640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时间 |
2020-06-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宪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290056418954X0 |
登记机关 |
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土尔扈特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