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喜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988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0321民初13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桂0321执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深圳市喜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广西阳朔县益田置业有限公司租金、管理费、推广费、pos租金、水电费、排污费、垃圾清运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46538.29元及利息(利息以546538.29元为基数从2017年10月1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深圳市喜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广西阳朔县益田置业有限公司商铺占有使用费245721.6元。案件受理费11976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即5988元,由被告深圳市喜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1-06
发布时间
2020-06-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锡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880032E
登记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城(二区)29号楼商铺S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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