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金芙蓉窗帘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8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17民初4136号 |
案号 |
(2020)沪0117执23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金芙蓉窗帘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武汉怡安居兔宝宝商贸有限公司货款642,000元、保证金50,000元; 二、被告陈波对被告上海金芙蓉窗帘有限公司上述债务中货款642,000元的履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3-19 |
发布时间 |
2020-06-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云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75648239265 |
登记机关 |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施惠路489号二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