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32********26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渝一中法民初字第597号 |
案号 |
(2016)渝01执10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毅支付原告富登小额贷款(重庆)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借款本金3152000元及利息等;被告成都金妆化工有限公司、重庆美凯门业有限公司、重庆天梯商贸有限公司、刘洋、虞胜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6-08-19 |
发布时间 |
2017-1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