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朗运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25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10民终204号 |
案号 |
(2020)冀1026执5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维持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2019)冀1026民初2759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一、北京朗运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返还高素祯团购服务费349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三、驳回原告高素祯其他诉讼请求。);二、变更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2019)冀1026民初275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北京朗运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高素祯利息。【按照34900元,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自2016年8月19日起计算至服务费付清之日止】。一审案件受理费338元,由高素祯负担2元,由北京朗运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33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73元,由北京朗运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650元,由高素祯负担2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时间 |
2020-06-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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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6582540532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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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22号院12幢2250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