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碱法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00G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8民初12789号 |
案号 |
(2020)京0118执18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北京碱法食品有限公司与海南智荟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签订的《经销合同书》解除;二、北京碱法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海南智荟实业有限公司货款三万八千元及利息损失(以三万八千元为基数,自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海南智荟实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时间 |
2020-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跃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228MA00GMQG0T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鼓楼东大街1幢3层319室(西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