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阴市荣驰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69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9583号 |
案号 |
(2020)苏0281执11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江阴市荣驰机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王行志款项40788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10元(王行志已预交),由王行志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五份,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2-20 |
发布时间 |
2020-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丁克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1086946592P |
登记机关 |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镇澄路北侧、西利路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