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统一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16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102民初509号 |
案号 |
(2020)皖1102执5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河南统一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鲲鹏装备模具制造有限公司货款35998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70元,公告费560元,保全费2420元,合计6650元,由被告河南统一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3-10 |
发布时间 |
2020-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自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0007616699998 |
登记机关 |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南禹州市城西工业园园区大道东侧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