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天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20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1502民初4348号 |
案号 |
(2019)鲁1502执9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山东金纬管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00元及自2017年2月21日起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的利息(扣除被告已支付的利息1081.17元);二、限被告山东金纬管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25000元;三、被告山东天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郭学明、张子山对上述第一、二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四、被告山东天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郭学明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金纬管业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9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4-16 |
发布时间 |
2019-08-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书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521772086019Q |
登记机关 |
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阳谷县七级镇西刘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