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开封市兴和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82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0204民初61号
案号
(2020)豫0204执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开封市兴和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李冬至所欠租金2101.33元及违约金630.40元。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开封市兴和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李冬至经济损失2445.61元。三、驳回原告对被告开封市兴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开封市兴和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1-08
发布时间
2020-06-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顾玉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204782215953M
登记机关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鼓楼分局
注册地址
开封市省府西街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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