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9004********4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歙民二初字第00073号 |
案号 |
(2015)歙执字第003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无锡海寿管业有限公司尚欠原告黄山天迈管业有限公司货款478398元,于2014年1月24日前支付24万元,2014年5月1日前付清238398元;二、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涛对该款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没有按时支付,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本案受理费8480元,减半收取4240元,由李涛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5-08-17 |
发布时间 |
2015-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