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山水宏洋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9779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6民初25516号
案号
(2020)粤0306执55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06605216】。一、被告深圳市山水宏洋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毅展创科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70872元;二、被告深圳市山水宏洋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毅展创科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利息以270872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三、被告深圳市山水宏洋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毅展创科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54174.4元;四、被告洪涤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61元,保全费2194元,由两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的受理费3161元,保全费2194元,由本院予以退回。两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3161元,保全费2194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3-19
发布时间
2020-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洪涤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977979632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九围社区洲石路旁三队工业区C栋1楼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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