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实事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47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182民初3144号 |
案号 |
(2020)苏1182执3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实事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正泰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定作物价款379823元及利息(本金348331.85元,自2014年4月15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质保金31491.15元,自2015年4月15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99元,由被告实事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时间 |
2020-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陶忠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81704735734P |
登记机关 |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总商会大厦22层22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