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瑞金市京冠建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47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81民初5147号 |
案号 |
(2020)赣0781执9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邓大仕应当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归还原告黄夏玲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息);二、被告瑞金市京冠建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瑞金市京冠建业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邓大仕追偿。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50元,减半收取1175元,由被告邓大仕、瑞金市京冠建业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07 |
发布时间 |
2020-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邓大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81794783122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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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瑞金市象湖镇沙子岗(经济技术开发区) |